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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十一中学关于运动场改造及门卫室新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9-12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PZC2016-6279Bg-646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第十一中学运动场改造及门卫室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第十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内容包括校内操场改造(铺设塑胶跑道),包含操场内路灯安装、运动场改造里的新修混凝土道路、修排水沟、埋设排水管等;新建门卫室、校内原围墙门卫室的拆除、新建及改建围墙。其中塑胶跑道约1790m2,人工草坪约4750m2,门卫室建筑面积17.57m2,投资额294.74681万元。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施工材料进场时提供所用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保证质量标准不低于《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质量控制标准》,材料进场、施工、验收严格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质量控制标准》执行。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无在建工程(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5、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和造价员具有相关专业有效的岗位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塑胶颗粒、胶水、人工束草等原材料生产商针对此项目授权书.

3.7、投标人应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合同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1 份(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田径协会田径场地人工合成面层检测实验室出具的塑胶运动场地检验报告,三项缺一不可)。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应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合同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1 份(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田径协会田径场地人工合成面层检测实验室出具的塑胶运动场地检验报告,三项缺一不可)。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3.8、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9、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0、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本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及授权委托人都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单位给以上人员缴纳有连续6个月的网上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章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2、在报名期间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需保持一致,不允许更换(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3日至 2016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8:00。

4.2、报名时须携带: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接收。

(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第十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姚电大道西段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五楼

邮编:467000                         邮 编:467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人:杨先生  

电话: 13837553236                    电话:0375-7036550  17737550972

                        2016年9月12日
发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