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百合.金山小区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平顶山市百合.金山小区给水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为平顶山市百合.金山小区给水工程,总造价约190万元。
2、采购编号:PXZC-ZX-2016033。
3、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质量要求:质量合格。
6、工程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范围:K0+864—K2+806,主管规格DN400mm,不包含泵房中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度(2013、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原件,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拟投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6、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7、投标人需在报名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在公告发布后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自2013年8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造价100万以上类似(市政、水利、土地等类似公用工程)项目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其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报名时一并提交):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工资单;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5年10月份以来投标单位连续10个月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打印页加盖公章)。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至 2016 年 9 月 27 日下午18:00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报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本人到场,否则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的领取,另行通知。
2、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并带复印件)及“第三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原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2、3项可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余需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2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未到场,或资料不齐全者报名拒绝接收)。
注: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付先生 联系电话:0375-6153185
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师先生 联系电话:18637506908
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