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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建东小区A-01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建东新城1#、2#楼)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0-14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卫东区建东小区A-01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建东新城1#、2#楼)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中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卫东区建设路中段北侧,1#、2#楼为连体楼剪力墙结构,均为地下二层,1#楼为地上29层,2#楼为地上31层;总建筑面积79351.12㎡。项目总投资额约2.3亿元。

2.2招标范围:施工标:招标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

监理标: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2.3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施工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此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此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及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须有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及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页面截图,且从业单位为本单位);

(6)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7)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具有有效且可查询的岗位证书(网上可查询,提供网站查询页面);

(8)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9)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的查询页面(加盖公章);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单位开具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5年08月至2016年08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网页截图,并提供有效查询途径且可随时查询,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后招标人仍保留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利);

(10)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11)项目经理须提供1份2012年06月0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网上可查询,日期以验收报告中开工日期为准,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施工承包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须显示项目经理姓名)、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12)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须持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此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5)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6)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单位开具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5年08月至2016年08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网页截图,并提供有效查询途径且可随时查询,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后招标人仍保留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利);

(7)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8)报名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须知:

请报名人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下午17:30)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报名时施工标的拟投报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标的总监理工程师也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否则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中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15037579606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 0375-7080444  0371-63812233    18503979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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