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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小区XCSG-18标段(夏苑10#、11#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0-18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新城小区XCSG-18标段(夏苑10#、11#楼)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崇文路北段,剪力墙结构。夏苑10#楼为地上18层,总建筑面积约13100平方米;夏苑11#楼为地上18层,总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两楼总建筑面积合计约22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等工作内容,不含门、窗等工程。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

3.6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有效期内;

3.7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审计报告),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证码网上可查询;

3.8投标人须提供1份自2013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剪力墙结构)施工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施工承包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3.9项目经理须提供1份自2013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剪力墙结构)施工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施工承包合同、(须显示项目经理信息)、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10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的查询页面(加盖公章);②由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单位开具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5年08月份至2016年08月份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查询途径,且可随时查询,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后招标人仍保留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利);

3.11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查询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3.12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请报名人于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5 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下午17:30)携带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外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报名时拟投报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联系人:贾科长     联系电话:0375-3575129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3733756210

发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