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河滨公园局部升级改造工程—科研楼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0-21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滨公园局部升级改造工程—科研楼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滨公园局部升级改造工程—科研楼工程项目

2.2、采购编号:PZC2016-5981Bg-64333

    2.3、工程概况:河滨公园科研楼工程项目,主要为现有的科研所提供办公用房及部分实验用房,建筑面积693.86㎡,地上两层,框架结构,总投资约140万元。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造价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报名时出具相关证书及本人身份证;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16年一月份至六月份投标人在当地社保部门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有效查询途径或查询页面。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有相关人社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5、投标人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6、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企业2013年1月份以来类似业绩(建筑工程业绩),报名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8、投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和报名期间不得更换(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发现提供资料弄虚作假,可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达现场报名并携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

注: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证照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结果。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且真实有效,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4.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地址: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北平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报名时间:2016年10月       24日至 2016年10 月28 日17:30(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李科长

电  话:72027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光明路金域蓝湾7号楼东单元27层东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5-3659996   13938678867

发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