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新庄西沟、新庄东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新庄西沟、新庄东沟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PXZC-ZX-2016039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庄,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庄西沟、新庄东沟的河道、截污、景观、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额为2053.8万元。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施工标,二标段为监理标。
2.3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及招标人指定的全部工程;
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施工标段):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1.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方式);
3.1.5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为准);
3.1.6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审计报告),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证码网上可查询;
3. 1.7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施工承包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3.1.8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②由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5年9月份至2016年9月份养老保险证明及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可随时查询,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后招标人仍保留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利);
3.1.9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查询相关信息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3.1.10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监理标段):
3.2.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监理资质;
3.2.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4具有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为准);
3.2.5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2.6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2.7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查询相关信息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3.2.8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②由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5年9月份至2016年9月份养老保险证明及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可随时查询,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后招标人仍保留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利)。
3.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信息
请报名人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下午17:30)携带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外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贰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报名时拟投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人员未到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9、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先生
联系电话: 13629816631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81号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