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华诚蓝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蓝湾翠园幼儿园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蓝湾翠园幼儿园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华诚蓝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蓝湾翠园幼儿园
2.2招标编号:HNDCZ-2016-01082
2.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翠竹路西侧、祥云路北侧
2.4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蓝湾翠园幼儿园工程,地上3层,建筑物主体总高度11.15m,总建筑面积为1959.86㎡,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投资约200万元(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仅施工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工期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投标人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信誉良好;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建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报名时书面形式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网上可查询);
3.4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造价员和材料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
3.5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6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节假日除外)法定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下午17:30,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
4.2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达现场报名并携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
注: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结果,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且真实有效,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当地建设行政部门做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华诚蓝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卜先生
联系电话:13938660704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6 1553753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