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焦庄水厂供配水工程管网工程(不含第八标段)材料采购B材料包(二次)招标公告
平顶山焦庄水厂供配水工程已由平顶山市新城区发展改革局豫平平新城建[2015]25622号核准建设,本招标项目平顶山焦庄水厂供配水工程管网工程(不含第八标段)材料采购B材料包(二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焦庄水厂基建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1.项目名称:平顶山焦庄水厂供配水工程管网工程(不含第八标段)材料采购B材料包(二次)
2.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平顶山焦庄水厂供配水工程管网工程(不含第八标段)材料采购B材料包(钢管及配套管材,具体参数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资概算:B材料包约1200万元。
(3)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交货期、交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B材料包:
(1)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所投产品钢管须具有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所投钢管必须有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4)须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的);
(5)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上(含800万)的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原件、项目业主方联系人、固定联系电话,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3.3 近三年度(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原件,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17:30)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备查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4.3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此次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招标人有权对其提供的资料有进一步核实的权力,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上午10:00,递交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7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焦庄水厂基建处
联 系 人:赵兴光
电 话:18637519599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西路270号院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 系 人:杨彪、王姣
电 话:0375-4991888 0375-4995888
邮 箱:guoxinzhaobiao12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