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硃砂洞引水渠及沿线两岸景观生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3-03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硃砂洞引水渠及沿线两岸景观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市发改城市[2014]5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一体化、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硃砂洞引水渠及沿线两岸景观生态工程

2.2 采购编号:PXCZC16235

2.3 建设设计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概念性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2.4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西侧,南起白龟湖,北至宁洛高速。

2.5建设规模:包括3532米(白龟湖至宁洛高速)的河道治理及长约2560米(白龟湖至老平宝大道)的河道沿线两岸景观生态工程。总投资额约3500万元。其中景观设计限额2000万元以内(含2000万元),其他金额约1500万元。

2.5 标段划分:一标段为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二标段为监理服务。

2.6 招标范围:一标段为硃砂洞引水渠及沿线两岸景观生态工程设计和施工一体化,二标段为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7 招标内容:

   (1)设计内容:现有方案优化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服务等。

   (2)施工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的所有内容。

   (3)监理内容:项目前期和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 工期:

    设计期限:20天。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监理期限:同施工合同工期。

2.9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设计和施工一体化):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1.3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有本公司2016年11月,12月,2017年1月养老保险证明。

3.1.4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2014年1月1日以后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日期以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为准), 企业和项目经理各一项,不能重复使用)。

3.1.5 本次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完工前不得随意更换。

3..1.6 投标人须提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施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7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进行投标的,须在报名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对本项目所承担的责任。

3..1.8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3.2二标段(监理标段):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并有本公司2016年11月,12月,2017年1月养老保险证明。

3.2.3 投标人须提企业注册地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投标人没有被省厅级行政主管部门计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3.2.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

2、招标文件出售及获取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出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前先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pdsggzy.com)进行“企业注册”,并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需先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入口进行具体操作,请查看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上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300元/套,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及图纸费:

收款账号:601 330 101 201 009 3076

收款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支行

注:潜在供应商缴纳文件费时,银行转账单应注明***项目文件费,开标时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未按以上要求注明及交纳文件费和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或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缴纳文件费的,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3 月 29日 10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接受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7年 3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6.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13938673317

代理机构: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25595033  邮箱:7654224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