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庄沟东、西路(平安大道至乐武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陈庄沟东、西路(平安大道至乐武路)道路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陈庄沟东、西路(平安大道至乐武路)道路工程施工
2.2、采购编号:PZC2017-513Bg-66413
2.3、项目概况:陈庄沟东路全长397.11米、陈庄沟西路全长386.55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2.4、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陈庄沟东、西路(平安大道至乐武路)道路工程施工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工程总投资约57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报名时书面形式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应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5、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该类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
6、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5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查询网页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2016年以来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8、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9、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10、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0时0分整至2017年5月19日23时59分整。
4.1.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4.2.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5月15日0时0分整至2017年5月19日23时59分整。
4.2.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2.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2.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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