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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平顶山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03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平顶山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已由平城【2016】5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处路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17年平顶山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2.2采购编号:PZC2017-1294Ag-67194

2.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

2.4建设规模:市区路灯光源电器改造、电源改造及其相关附属工程,建设投资约300.68万元。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市区六台箱变增容改造工程、建设路东段高速引线路灯箱变过路电源改造(电压等级为10KV),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平安大道(凌云路-光明路)LED光源电器更换、平安大道(光明路-新华路)LED光源电器更换、新华路(平安大道-北环路)路灯改造、开源路(涵洞桥-新南环)LED光源电器更换、东风路(沁园西路-茂源街)路灯改造工程、神马大道(新华路-开源路)路灯LED光源电器更换、姚电大道(开源路-光明路)路灯LED光源电器更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段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2、资质及人员要求

一标段:

投标单位需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含临时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不更换承诺书)。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网上查询页面)且出具不更换承诺书。

二标段:

投标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投标单位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含临时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不更换承诺书)。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网上查询页面)且出具不更换承诺书。

3.3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历至少1项(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工作内容相似或相近)。

3.4企业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要求,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结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 2017  年  7  月  4 日  00   时  00 分整至2017 年  7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  年  7  月 4  日  00   时  00 分整至2017 年  7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整。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  元/份,售后不退。

5.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5.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24  日上午  10:00    。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处路灯管理所

联系人: 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5-3927166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103758830     0375-2983909

地    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