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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医院新城区分院一期(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05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中医院新城区分院一期(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社会融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中医院新城区分院一期(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建设项目监理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13202.5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9160.22m2,地下建筑面积约24042.28m2(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11000m2)。门诊医技楼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32832.22m2;1#病房楼为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25125m2;2#病房楼为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25125m2;制剂楼为地上六层,建筑面积为5772m2;医疗气体站房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286m2;污水处理站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20m2。工程总投资约5.8亿元。

2.4 建设地点:新城区翠竹路东侧、滍阳路北侧、复兴路南。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工作。

2.6 工    期:同施工合同工期。

2.7 质    量: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监理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本项目主体及一般安装工程(不含人防工程)的监理;

第二标段:本项目人防工程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一标段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含综合甲级)。

二标段应具有人防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 一标段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本公司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人防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一标段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2014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的大于20000平方米的单体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商住楼、住宅楼、厂房、市场及所有钢结构建筑)或大于10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监理业绩至少各一份(须提供政府指定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二标段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2014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的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10000m2以上监理业绩至少各一份(须提供政府指定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5 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6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7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2017年5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通过人社部门网页进入查询的网页截图、查询途径及方式;若因社保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社保部出具相关证明,若经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若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6日00时00分整至2017年7月12日23时59分。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6日00时00分整至2017年7月12日23时59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4.4其他事宜: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 人: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 系 人:柴先生

电    话:0375-7667922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 人:著女士

    电    话:0375-8970068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宾馆三楼319室(曙光街与公园北街交叉口)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