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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关于平顶山市翠竹路南段道路绿化提档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17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翠竹路南段道路绿化提档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翠竹路南段道路绿化提档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采购编号:2017-07-Pxczc-17036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以南部分两侧绿化带

2.4 建设规模:翠竹路南段道路绿化提档长度约1500米

2.5 招标内容:

设计内容:根据施工方案结合现场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相关服务等

施工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发包人认可的所有内容。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绿化部分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

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9投资金额:约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须联合体成员同时提供)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 2 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设计企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变更争议部分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号)进行处理)。

3. 4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网上可查询,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

3. 5 企业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项目施工业绩1项(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结算审核报告,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结算审核报告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经理各一项,不能重复使用)。

3. 6拟派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安全员、材料员和预算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提供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

3. 7 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施工项目部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过3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证明】;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2017年1月-2017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通过人社部门网页进入查询的网页截图、查询途径及方式;若因社保部门系统无法查询,可由社保部出具相关证明,若经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 8施工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省级注册会计师网上可查(报告上应有验证码),提供查询截图。

3. 9(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须联合体成员同时提供)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应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在有效期内,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0(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须联合体成员同时提供)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效查询结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1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除应符合3.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各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办理。

3 .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评标所需其他资料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将拒绝接收投标人递交的任何资料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18  日至2017年 7 月 24 日。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4.3.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7  月  18 日 至2017年 7  月 24  日。

4.3.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3.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3.4汇入账户和账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4.3.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 8  日 9 时 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院内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0375-2667683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5-6186606

邮箱:chengjianpds@163.com 

本次招标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28号(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七楼)

2017年7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