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关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景观提档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景观提档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司名称已变更为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景观提档项目;
2.2招标编号:2017-pxczc-17031
2.3项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2.4项目概况:复兴路为城市主干道,南侧绿化带20米,北侧绿化带73米,本次景观项目范围为东起平宝大道西至夏耕路的绿化带(北侧绿化带20米范围,不含北侧绿带水系及其周边)和分隔带,全长约4350米。工程估算约3500万元。项目内容包括绿化带提档,两侧绿化带景观改造,沿路景观节点小品等。(其中包含文化雕塑小品约含500万元)
2.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监理;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本工程总投资约3500万元;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内容:根据设计方案结合现场编制施工图及提供相关服务等,施工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发包人认可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项目前期和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8计划工期:
设计期限: 15 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其中绿化须在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
监理期限:同施工合同工期。
2.9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设计施工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至少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2016年12月-2017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 企业和项目经理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工作内容相似或相近,提供中标公示查询网页、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证明,日期以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为准,企业和项目经理各一项,不能重复使用)。
3.5 投标人须提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有效查询结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企业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其中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联合体协议需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9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二标段(监理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在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至少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2016年12月-2017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企业和项目总监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施工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工作内容相似或相近,提供中标公示查询网页、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证明,日期以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为准,企业和项目总监各一项,不能重复使用)。
3.4 投标人须提企业注册地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有效查询结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6企业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评标所需其他资料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将拒绝接收投标人递交的任何资料。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1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18日0时0分整至2017年 7 月24日23时59分整。
4.1.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4.2.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7 月18日0时0分整至2017年7月24日23时59分整。
4.2.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2.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2.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4.2.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上午 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翟先生联系电话:0375-26676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司名称已变更为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375-3508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