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关于德馨苑公租房周边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德馨苑公租房周边道路绿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德馨苑公租房周边道路绿化工程
2.2采购编号:2017-pxczc-17013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德馨苑公租房周边,总建设面积约3100㎡,本次招标为夏耘路、复兴路、滍水路、春华路等道路的部分绿化工程,施工内容包含绿化铺装、园路、照明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
2.5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德馨苑公租房周边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业主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园林绿化,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可查询页面截图),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如出现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担任项目经理但放弃或变更的,需提供其项目变更公告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可查询页面截图);
3.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项目业绩(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查询页面、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拟派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提供网页截图);
3.7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证码,网上可查询,且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8 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9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有效查询结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10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可信,评标结束后业绩、项目组成人员等信息须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11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注:
1.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及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的查询页面(加盖公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关系证明(须提供2017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低于六个月的可查询的社保缴费证明。若因系统故障不可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报名时间: 2017 年 7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整至2017 年 7 月 27 日 23 时 59 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5、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