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21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二次)由平新发改[2017]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应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设计(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团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产业集聚区

2、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235763.71m2(合353.65亩),新建建筑面积约129000m2,主要建设四栋联合厂房 ,试制车间、生活楼、综合站房,及其他生产生活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总投资约30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主要是满足生产新能源汽车需要。

3、招标范围: 

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图纸(总平面图)、设计说明书、投资估算等】、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工艺、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综合管网、室外工程、智能监控、园区绿化等满足整个园区使用功能的全部设计内容】。提供设计成果资料及概算编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并提供施工现场相关的设计跟踪服务,做好施工招标技术配合工作。

3.1 设计周期:初步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40日历天,共计50天。

3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② 6个月(201611月至20174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

4、企业自 201411日以来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生产厂房设计,提供设计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提供企业注册地市或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7月 24日至20177月28日。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招标文件出售及获取方式:

3.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7月 24日至20177月28日。

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3.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 COLOR: rgb(0,0,0); FO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