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及平顶山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室外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27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及平顶山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室外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西路南侧菊香路以东,长安大道北侧、翠竹路以西区域。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3招标编号:pzc2013-2198Ag-31348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施工一标段:11353529.31元。

施工二标段:2998734.03元。

监理标段:250000.00元。

2.5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段: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及平顶山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室外工程图纸内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二标段:办公区及广场绿化施工图纸范围内容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监理标段: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及平顶山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室外工程施工、绿化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计划工期:

施工一标段:90日历天

施工二标段:60日历天

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施工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并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园林绿化,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除以上内容,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地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时间必须为报名期间)。施工一、二标段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监理标段应当针对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人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3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前三年内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

  3.4投标人无重大安全事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信誉良好并为其提供承诺书,同时应提供2014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1)、施工一、二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前述投标企业正式职工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的查询页面(加盖公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关系证明(须提供2017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低于六个月的可查询的社保缴费证明。若因系统故障不可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2)、监理标段拟派的项目总监、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近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可查询养老保险金证明及缴费凭证,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

3)、提供承诺书,保证在项目招标期间提供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投标时,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在报名、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技术负责人无重大安全事故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证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由此导致的投标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可根据问题的严重性考虑是否扣除投标保证金。

4)、施工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份2014年1月1日以来投资额一标段不少于1000万二标段不少于200万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竣工验收报告(包含验收单位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及查询途径。

5)、监理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份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及查询途径;

6)、各潜在投标人只能参与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 7月 28 日0时00分整至2017年  8 月  3日23时59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7 月 28 日 0时00分整至2017年 8 月3  日23时59分整。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5.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时,银行转账单应注明***项目招标文件费,开标时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未按以上要求注明及交纳招标文件费和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或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拒收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