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新华区法院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顶山新华区法院室内装饰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平顶山新华区法院室内装饰工程
2.2采购编号:PXZC-ZX-2017032
2.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凤凰山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约1200万元,已落实;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发包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网上可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无在建书面承诺书;报名合格的投标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期间不得更换);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网上可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网上可查询,并提供查询网页)。
3.4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带有防伪标识的网上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带有防伪标识的网上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需网上可查,并提供查询网页)。
3.5近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信誉良好。
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及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②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企业与其有合法的工资关系及身份证(提供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的工资单)及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本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社保或证明(社保至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8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类似业绩:投标人2014年9月以来承担过1200万元及以上类似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至少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并加章),并提供网站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的有效查询途径及查询结果彩色页面,否则不予认可。
3.10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应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我单位在报名、投标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潜在供应商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账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供应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潜在供应商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4.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项目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2月10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上午10 :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杜主任 电 话:0375-2863177
代理公司: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8937566014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西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