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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关于平顶山市河滨公园改造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11-21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河滨公园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河滨公园改造工程

1.2采购编号:施工:PZC2017-2855Bg-68754

监理:PZC2017-2855Bg-6875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工程概况:河滨公园总体占地877亩(约584000平方米,包括河滨广场),结合河滨公园现有景观资源及尚未提升规划(八大主体建设),本次改造施工设计项目针对主要区域进行施工建设。本工程为市政综合工程,主要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包括景观建筑)、道路工程、广场工程、水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公共设施工程等。

本项目改造面积284亩,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公园东门游园区域、葛针山区域、人工湖区域、松柏林区域道路改造及广场铺装、公厕、水体及驳岸等土建工程、园林绿化改造工程、照明等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相关设施及排洪渠区域整治改造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概算约3964.6万元。

2.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河滨公园园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以下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平顶山市河滨公园改造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平顶山市河滨公园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平顶山市河滨公园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平顶山市河滨公园改造工程有关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等工作。

2.5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50日历天

    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亲笔签署);

3.1.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人民政府颁发的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省级政府网站职称查询页面;

3.1.5投报的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检)员(市政工程)、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工程师须一人一岗,具有合格有效网上可查询的岗位证书(提供岗位证书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6投标人自2014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施工内容应与本工程内容4项及以上一致的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网上中标公示下载页、中标通知书、合同);

3.1.7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于平顶山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平企联办【2017】4号文件”所通报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2第二标段: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4投标人自201411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是指施工内容应与本工程内容4项及以上一致的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网上中标公示下载页、中标通知书、合同);

3.3项目经理(第一标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第二标段)、授权委托人及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17年5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开标时一并提交官网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并附查询电话、查询途径,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3.4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第一标段)、项目总监(第二标段)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同时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6提供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度(2014、2015、2016)省级注册会计师网上可查的财务报告(报告上应有验证码),且三年连续盈利(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7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以上要求的证照及人员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开标时提供网页截图;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第一标段: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查询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3.8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递交投标文件后,招标人将对投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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