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稻香路南延(南环路-新南环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稻香路南延(南环路-新南环路)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稻香路南延(南环路-新南环路)工程;
2、采购编号:PZC2017-2825Ag-68724(施工),PZC2017-2825Ag-68725(监理);
3、工程概况:本工程北起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南至新南环路。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全长1.5公里。南环路至姚电大道红线宽度35米,姚电大道至新南环路至红线宽度25米,配套建设排水、照明等工程。
4、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工程总投资约2200万元。
7、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该工程的施工;
第二标段:该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施工):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派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
1.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具有该类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
1.5、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1.6、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投标人需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1.7、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打印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8、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1.9、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10、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2017年7月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招评标期间,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2.4、拟派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2017年7月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2.5、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6、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投标人需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2.7、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2.8、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招评标期间,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4日 0时0分整至 2017年11月30日23时59分整。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1月24日 0时0分整至 2017年11月30 日23时59分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账号:(投标保证金账户和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4、其他事项:
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 18 日上午 9:00截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六、相关单位及联系电话<span style="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 rgb(255,255,255); FONT-S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