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关于平顶山学院湖滨校区南部下环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ZC2017-2615Bg-68515 )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学院湖滨校区南部下环路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平顶山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100%。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平顶山学院湖滨校区南部下环路工程,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学院湖滨校区院内,包括机动车道、人行道、健身活动场地、排水及照明等内容,投资额1299927.02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网页),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5、拟派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网页),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6、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要求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网页,且要求三年连续盈利),财务状况良好。
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8、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页面打印页(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以上要求的证照、人员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3.10、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本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及授权委托人都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7年1月份以来单位给以上人员缴纳有连续10个月的网上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章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2、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0时00分至2017年12月25日23时59分。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2月19日0时00分至2017年12月25日23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