滍水路(春华路-中兴产业园东侧小路)和春华路(滍阳路以北)景观绿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滍水路(春华路-中兴产业园东侧小路)和春华路(滍阳路以北)景观绿化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滍水路(春华路-中兴产业园东侧小路)和春华路(滍阳路以北)景观绿化项目
2.2采购编号:2018-PXCZC-18017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滍水路(春华路-中兴产业园东侧小路)和春华路(滍阳路以北)。滍水路全长约550米,两侧边绿化带各宽约7.5米,快慢车道隔离带每侧宽约2.5米;春华路全长约1100米,两侧边绿带各宽约7.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景观绿化、文化节点、小品和铺装等。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
2.5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滍水路和春华路
2.6工期要求:
设计周期:30日历天(含评审期)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监理工期:随设计、施工工期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2.9招标范围:
设计:该项目设计,含方案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服务等。
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发包人发包的所有内容。
监理:项目前期和设计、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至少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2017年1月-2017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工作内容相似或相近,提供中标公示查询网页、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证明,日期以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为准;)。
3.5投标人须提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企业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8本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需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9本包采用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监理: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在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至少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2017年1月-2017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施工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工作内容相似或相近,提供中标公示查询网页、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证明,日期以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企业注册地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企业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7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包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报名时间:2018 年 2 月 9 日 00 时 00 分整至2018 年 2 月 14日 23 时 59 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 年 2 月 9 日 00 时 00 分整至2018 年 2 月 14日 23 时 59 分整。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5.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5.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6.2投标文件接受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6.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评标所需的资料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拒绝接受投标人递交的任何资料。
7.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2018年3月14日9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6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375-2989199 18537589199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和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二单元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