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网站支持IPV6

祥云路(未来路-翠竹路)提档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2-09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祥云路(未来路-翠竹路)提档升级项目已经平新发改[2018]8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祥云路(未来路-翠竹路)提档升级项目

2.2 采购编号:2018-pxczc-18014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2.4建设规模:本工程全长约4500米,两侧绿化带各宽约7.5米。总投资额约18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景观绿化、文化节点小品、雕塑、铺装等。

2.5 标段划分:一标段为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二标段为监理服务;

2.6 招标范围:一标段为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为本项目设计、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7 招标内容:

  (1)设计内容:依据甲方提供方案结合现场编制施工图及提供相关服务等;

  (2)施工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发包人认可的所有内容;

  (3)监理内容:项目前期设计、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 工期:

    设计期限:30(含评审期); 

施工工期:180天;

监理期限:同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工期;

2.9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具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3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4投标人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工作内容相似或相近,提供中标公示查询网页、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证明,日期以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为准;)。

3.1.5投标人须提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7企业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需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1.8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3.2二标段(监理标段):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在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2.3投标人须提企业注册地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2.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2.5企业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投标报名方式:

4.1.1报名时间:2018年 2月9日0时0分整至2018年 2月14日23时59分整。

4.1.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4.2.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2 月9 日至2018 年3月14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4.2.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2.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2.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4.2.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3月15日10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接受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受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等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683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25595033  邮箱:7654224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