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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关于滍阳路东段(大香山路口一创新路东)道路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2-09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滍阳路东段(大香山路口一创新路东)道路景观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滍阳路东段(大香山路口一创新路东)道路景观工程

2.2招标编号:2018-pxczc-18008  

2.3项目概况:全长约1900米,绿化带每边宽7.5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行道树栽植、道路景观绿化、文化景观、节点小品、雕塑、水系、铺装和市政配套设施(如公厕)等;

2.4投资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2950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2.6标段划分: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监理服务

2.7招标范围: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内容:结合现场编制设计方案、施工图及提供相关服务等;施工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发包人认可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设计和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8计划工期:设计期限:30天(含评审期),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监理期限:同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具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施工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2000万(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否则视为无效。)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3.7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规定,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8按照“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9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需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10本标段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在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

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施工投资额在2000万(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否则视为无效。);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3.7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规定,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8按照“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标段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的查询页面(加盖公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且在聘用期内;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10个月可查询的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2.招投标过程中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随时核查;如有虚假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他一切后果自负。

4.投标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3月14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账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3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5.3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683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0375-6177266    1863719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