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EPC模式)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EPC模式)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一中新校区东侧,长安大道以北区域。用地面积90499.55平方米(约合135.7亩),总建筑面积共计51455.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205.33平方米,包括教学楼、报告厅、办公楼、学员公寓、学员餐厅和文体馆等;地下建筑面积11250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等。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13676.89平方米,绿化面积30519.52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32102.38平方米,人防总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
2.1 项目名称: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EPC模式)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
2.2一标段采购编号:PZC2018-0515Bg-70032;
二标段采购编号:PZC2018-0517Bg-70034;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2.4 计划工期:共18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15个月。
监理期限:同施工总承包工期。
2.5 招标内容:
一标段:该建设项目范围内工程地质勘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绿化、智能化、BIM技术的实施与运用、办公设备的采购等相关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二标段: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EPC模式)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7 投资总额:约24000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2.8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任何隶属关系;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不含临时执业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职称网查询页面;
3.1.5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简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上岗证;
3.1.6 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2亿(含)以上公共工程业绩至少1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无效);
3.1.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8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3.1.9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1.10按照“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1.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2本标段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2二标段: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同时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格证书、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在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格式自拟);
3.2.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施工投资额在2亿(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无效。)
3.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6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3.2.7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2.8按照“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2.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0本标段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1.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的查询页面(加盖公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且在聘用期内;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10个月可查询的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2.招投标过程中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随时核查;如有虚假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他一切后果自负。
4.投标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8年 5 月 16 日至2018年 5 月 22 日。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2日。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6月6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账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5.3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375-2092126
地 址:平顶山市房管局四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财富广场2号楼13层东户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421565 17734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