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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平顶山市焦庄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5-30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焦庄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焦庄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勘察设计

2.2、招标编号:PZC2018-0604Bg-70121

2.3、勘察设计周期:4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勘察设计费预算总金额约为98万元

2.5、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设计内容主要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相关服务等工作;勘察内容主要包含地地质勘察及后期相关服务等工作。

2.7、项目建设地点及工程规模:项目地点位于焦庄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量约300/日,本次工程内容包含地形整理、排水设施、排气设施、防渗设施、绿化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行业(含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各方提供各方资质);

  3.3、设计单位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和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自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只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8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不得多于2家,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其他事项: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报名时间:2018531 0000分整至2018662359分。(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5312018620(投标截止时间前124:00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5.4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投标人)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5.5汇入账户和账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6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7其他事项

5.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7.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5.7.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5.7.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621日上11:00整;

6.2、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3752633917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0375-7670827/1509385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