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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6-11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2.2采购编号:PZC2018-0429Bg-69946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共3部电梯的采购与安装。详见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要求、招标货物清单、技术与招标要求,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送货、安装、调试、试用、验收、鉴定、培训、质保期内、外的维修保养。

2.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电梯3台,电梯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7额定速度:1.75m/s。

2.8工期要求: 供货期65日历天,安装期3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货物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未曾开箱使用的原装合格产品,有关电梯制造验收标准,安装质量一次性通过质量和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

2.1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约139.8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国际知名品牌,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类B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C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C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B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且具有有效的电梯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所投电梯品牌电梯制造商或供应商本单位正式员工( (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单位2017年5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5供应商所投电梯品牌的电梯制造商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该公告发布以后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

3.7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需求

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共3部电梯的采购与安装。详见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要求、招标货物清单、技术与招标要求,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送货、安装、调试、试用、验收、鉴定、培训、质保期内、外的维修保养。

 

5、投标报名

5.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61200分整至2018年618日23时59分整。

5.1.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5.2招标文件的获取:

5.2.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612日至2018年710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5.2.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2.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5.2.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2.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3其他事项:

5.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3.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5.3.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5.3.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711上午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375-3222132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28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艾先生

联系电话:0375-3508966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52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