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平顶山市轻工路延伸(东环路—工业园区规划5号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轻工路延伸(东环路—工业园区规划5号路)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轻工路延伸(东环路—工业园区规划5号路)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PZC2018—0954Bg—70471
2.3、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总投资约567万元;
2.5、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项目建设地点及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应急抢修工程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中部,全长410.368米。本路为新建道路工程,沿线起东环路,东至工业园区规划5号路,相交东环路为设计道路,扣除已设计道路路口,本工程有效长度为360.35米。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含临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该类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
3.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3.6、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投标人需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投标人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查询网页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9、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0、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2017年12月-2018年5月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投标有效期内及招标活动结束前,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 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下午18:00,前往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4楼报名。
4.2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携带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身份证,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亲自到达现场报名,并携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报名材料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同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如提供原件则无需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余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注:1、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且真实有效,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当地建设行政部门做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4楼,招标文件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上午10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17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75-767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