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顶山市建设路示范段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平顶山市建设路示范段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建设路示范段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
1.2、采购编号:EPC工程总承包标段:PZC2018-0706Bg-70223
监理标段:PZC2018-0706Bg-7022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主干路,西起建设路光明路交叉口,东至建设路开源路交叉口,约1.5公里。
2.2、项目概况:沿街建筑物立面改造,建筑总面积约15万m2,路基、路面雨污水改造、道路标线、停车场、公厕、路灯亮化及游园绿化等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约1.2亿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平顶山市建设路示范段改造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平顶山市建设路示范段改造工程监理
2.5、工期:
第一标段:12个月,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
2.6、招标范围:
2.6.1、设计内容: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
2.6.2、施工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的所有内容。
2.6.3、监理内容:项目前期和设计、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7.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3监理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1.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 2014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1亿元(含1亿)以上施工的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上可查询页截图、合同协议书;
3.1.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投标单位2017年6月-2017年12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3.1.7提供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8提供企业注册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有效期内的)(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9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页面打印页(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 号规定,需对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查询并与“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一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询不到的开标时可提供原件备查)
3.2第二标段: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
证合一营业执照);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2.4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投标单位2017年6月-2017年12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3.2.5提供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页面打印页(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2.7提供企业注册地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有效期内的)(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9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 号规定,需对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行查询并与“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一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询不到的开标时可提供原件备查)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7月3日0 时0分整至 2018年7月9日23时59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7月3日0 时0分整至 2018年7月9日23时59分整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投标人)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4.4其他事项:
4.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4.4.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4.4.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3.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23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11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0375-2092126
地 址:平顶山市房管局4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5-7038879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豫新华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胜利跆拳道8楼(汉庭宾馆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