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图审查及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新华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图审查及造价咨询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及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图审查及造价咨询
2.2招标编号:QSZBS201807017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平安大道西环路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余沟安置点,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新庄安置点,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褚庄安置点,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安平村安置点,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高庄安置点,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平郏路平安大道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西吴庄安置点,总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张泉庄安置点,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上述最终面积以规划局批准的修规为准。
一标段:上述安置点的施工图审查,总建筑面积约194万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规划局批准的修规为准
二标段:余沟安置点、新庄安置点、褚庄安置点、高庄安置点的造价咨询,总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规划局批准的修规为准
三标段:安平村安置点、西吴庄安置点、张泉庄安置点的造价咨询,总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规划局批准的修规为准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二标段:完成上述二标段安置点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
三标段:完成上述三标段安置点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一标段:为上述安置点提供图纸审查服务
二标段:为余沟安置点、新庄安置点、褚庄安置点、高庄安置点提供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
三标段:为安平村安置点、西吴庄安置点、张泉庄安置点提供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类资质;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1项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类似施工图审查业绩(须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提供企业2015年、2016年、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有效原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资格,并同时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在本单位工作三年及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的2015年7月至2018年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工程造价1亿元(含)以上的造价咨询业绩(以出具成果文件的时间为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原件、编制或审核项目的成果文件报告原件(只需提供能证明项目名称、成果金额及出具日期的部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工程造价1亿元(含)以上造价咨询业绩(以出具成果文件的时间为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原件、编制或审核项目的成果文件报告原件(只需提供能证明项目名称、成果金额及出具日期的部分)及能证明是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
3.5提供企业2015年、2016年、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有效原件。
2、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重复;
3、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4.1报名时间:2018年8月 10日00时00分整至 2018年8月16日23时59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8月10日00时00分整至 2018年8月16日23时59分整。
(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4.4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8月10 日至2018年8月29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3时59分)。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30日上午11: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顺德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同时发布。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中段
联 系 人:符先生
电 话:0375-76652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南环与光明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北平信佳苑3号楼2单元101室(湛河事故处理大队北侧)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5-2707773 15238266287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