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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8-10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平顶山市卫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卫发改【20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编号:ZYZB(P)-[2018]-0705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高皇街道高皇村,总用地面积:约300000㎡,总建筑面积约 44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70000㎡(含住宅建筑面积约330000㎡,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 40000㎡),地下建筑面积(人防面积约30000㎡) 约70000㎡。项目总投资约 120000 万元。

以上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中标后以现场施工图纸标注的为准。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高皇街道高皇村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民建设计、人防设计、高低压配电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等)、采购安装、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

2.6 工期:90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5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标准规范,并通过招标人认可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项目需要且符合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2.8缺陷责任期: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有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设计甲级资质,要求在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上可查);

3.3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信誉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人员要求:

3.5.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项目及不更换承诺书,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5.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交网上查询页面,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3.6 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2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近3年内无违法活动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6.3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4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办理。

3.8未中标单位不补偿设计成果费用。

4、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8年 8 月13日 00 时 00 分整至2018 年 8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 年 8 月13日 00 时 00分整至2018 年8月 17日 23时 59分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 8 月 13 日至2018年9 月 4 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 元/份,售后不退。

5.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5.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9月5日上午9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事项

本项目抽取专家方式:异地抽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话:0375-7038782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何女士  电话:0375-6186606

    本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28号(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阳光奥体健身中心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