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平顶山市矿工路(汽车站—东环路)大修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矿工路(汽车站—东环路)大修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矿工路(汽车站—东环路)大修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2.2、招标编号:PZC2018-1810Bg-71327(施工)、PZC2018-1809Bg-71326(监理);
2.3、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投资额约1195万元;
2.5、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7、项目建设地点及工程规模:本项目为矿工路(汽车站-东环路)大修工程,该工程西起老汽车站,向东经楝香路、天使东街、诚朴路、东安路、鸿翔路,终点位于矿工路与东环路交叉口,道路全长2.2千米,该工程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等。
3.1、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1.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拟派施工员(市政工程专业)、质量(检)员(市政工程专业)、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简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上岗证。
3.1.7、具有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3.1.8、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五大员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项目部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均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2018年3月-2018年8月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若因网上查询不到,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3.1.9、投标人须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的1000万(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1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且中标信息可网上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
3.1.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网页);
3.1.1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须提供原件;
3.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招评标期间,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3.2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3.2.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2.4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2.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8年3月-2018年8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3.2.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招评标期间,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报名时间:2018年9月30日 00时00分整至2018年10月11日23时59分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23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5.4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投标人)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5.5汇入账户和账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6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7其他事项
5.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7.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5.7.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5.7.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6.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上午10:00整;
6.2、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周工 联 系 电 话:0375-2633917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7670860、1393996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