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期)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期)EPC项目已由平顶山市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高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期)EPC项目;
招标编号:ZDYR-2019-03-11;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平郏路与创新路交叉口,总用地面积:约51607.46㎡,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8297.05㎡,建设内容为新建5栋厂房,1栋产品展示中心,1栋办公生活用房、附属用房及立体车位。项目总投资约 20000 万元。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平郏路与创新路交叉口西北角;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总承包;
第二标段:监理;
第三标段:造价咨询全过程;
2.6第一标段:施工总承包
2.6.1施工招标范围: 本项目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民建设计、地质勘察、高低压配电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等)、采购安装、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
2.6.2 施工工期: 54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6.3施工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标准规范,并通过招标人认可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项目需要且符合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2.6.4缺陷责任期:2年
2.7第二标段:监理;
2.7.1监理标段招标范围:对该项目全过程及竣工验收、保修期等全过程的监理;
2.7.2监理期限:自所有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
2.7.3质量要求:合格;
2.8第三标段:造价全过程;
2.8.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结束;
2.8.2服务范围: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等;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施工总承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业绩要求: 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在国内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EPC施工业绩(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3.6人员要求:
3.6.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项目及不更换承诺书,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6.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6.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交网上查询页面,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3.7 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2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近3年内无违法活动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7.3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4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3.8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办理。
3.9未中标单位不补偿设计成果费用。
4. 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 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或监理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的建筑项目或公共建筑项目的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中标公示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开标时提供审计报告原件);
4.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4.6投标人需出具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及失信记录承诺书(承诺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7 其他要求
4.7.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7.2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近3年内无违法活动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7.3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7.4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4.8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造价全过程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5.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5.4、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5、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依法纳税证明;
5.6、投标企业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7、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有分支机构或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固定办公场所租赁或自有证明)
5.8 投标人应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造价咨询全过程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原件,招标人有权核实其真实性)
5.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单位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必须有投标人与之签订的聘用合同;②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6、报名信息
6.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 00时00 分整至2019年3月29日 23时 59 分整。
6.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7、招标文件的下载:
7.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 年3月25日 00 时 00分整至2019 年3月29日 23 时 59 分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15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 元/份,售后不退。
7.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7.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7.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4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8.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5-2578006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5-2261663
本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盛润广场5号楼29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