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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北滍、留村保障性住房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6-11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新城区北滍、留村保障性住房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北滍、留村保障性住房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项目

采购编号:2019-05-37(设计、施工标段) 采购编号:2019-05-38(监理标段)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北滍和留村,其中,北滍保障性住房小区规划用地面积49941.62平方米(约74.98亩),总建筑面积21.23万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0.96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9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2万平方米,投资额约7.31亿元,建安费用5.3亿元;留村保障性住房小区规划用地面积48479.07平方米(约72.79亩),总建筑面积18.88万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0.7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5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3万平方米,投资额约6.81亿元,建安费用 4.8 亿元以上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中标后以现场施工图纸标注的为准。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北滍和留村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 标段划分:共5个标段,

1标段北滍保障性住房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2标段:留村保障性住房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3标段:北滍保障性住房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服务;

4标段:留村保障性住房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服务;

5标段:北滍、留村保障性住房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人防监理服务;

2.6 招标范围: 

1-2标段:项目施工图设计(民建设计、室外工程设计、人防设计等)、施工(含水、电、暖)及保修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电梯除外);

3-5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2.7 工期要求

1标段:北滍保障性住房小区37个月设计周期 40日历天);

2标段:留村保障性住房小区33个月设计周期 40日历天

3-5标段:同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

2.8 质量要求:

1-2标段: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标准规范,并通过招标人认可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3-5标段:监理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2标段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如为联合体,则需分别提供

3.1.4信誉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米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米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米的房建工程设计业绩;(注:1.以上要求的所有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2.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1.6人员要求

3.1.6.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项目及不更换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6.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一级注册结构师和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计专业负责人各1人,均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3.1.6.4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质检员)、料员和专职安全员(C证应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和授权委托人须是投标人(联合体)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2018年6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1.7 其他要求

3.1.7.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7.2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近3年内无违法活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1.7.3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如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7.4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格式自拟);
    3.1.8 本次招标1-2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办理。

3.1.9未中标单位不补偿设计成果费用。

注:以上1、2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优先承担面积较大的标段,其他标段由排名第二的单位承担,此类推。

3.2 第3-4标段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2018年6月1日以来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2.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2014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米的房建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截图)

3.2.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

3.2.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2.8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3.2.9本次招标3-4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3、4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优先承担面积较大的标段,其他标段由排名第二的单位承担,此类推。

3.3 第5标段

3.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的人防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2018年6月1日以来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3.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2014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米的人防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截图)

3.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

3.3.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3.8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3.3.9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9年 6 12  00 时 00 分整至2019 年 6 18 23  时 59 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5、招标文件的下载: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 6 12  00 时 00分整至2019 年 6    18 23 时 59 分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 6 12日至2019年 7    2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5.4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7 3日上午10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及《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平顶山市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0375-2667028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5-6186606

本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28号(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高山舞蹈学校七楼)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