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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高庄村安置区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6-28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高庄村安置区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高庄村安置区施工及监理项目

招标编号: CDZBSG-2019-510(施工)、CDZBJL-2019-510-1(施工监理)、CDZBJL-2019-510-2(人防监理)

2.2项目概况:高庄村安置区位于西环路以东,高庄村以北(具体位置以规划部门确定为准),规划用地面积约146022.38㎡;本次施工招标内容主要包括1#-41#楼(不含4#、14#、24#、34#楼)及部分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336034.64㎡,建安费用约7.6亿元;人防面积约3.5万㎡。(以上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实际以施工图纸设计的为准)

2.3工程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质量目标: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高庄村安置区施工及监理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高庄村安置区施工及监理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高庄村安置区施工及监理项目人防监理服务;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工期24个月;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工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高庄村安置区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高庄村安置区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人防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标段/CDZBSG-2019-510)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且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上可查(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上查询页面截图),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网可查询,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3.1.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网可查询,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3.1.5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取(送)样员、机械员、测量员须具有有效且可查询的岗位证书(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投标人至少具备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投标人须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

3.1.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取(送)样员、机械员、测量员、专职安全员(需一人一岗)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8年4月以来连续12个月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1.7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业绩材料;

3.1.8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有效的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需提供注册年度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网上查询页面;

3.1.9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10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施工监理/CDZBJL-2019-510-1)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4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2018年4月以来连续12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2.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房建工程监理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2.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

3.2.7投标人按照“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2.8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三标段(人防监理/CDZBJL-2019-510-2)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

3.3.4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2018年4月以来连续12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3.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人防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业绩材料);

3.3.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

3.3.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3.8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投标过程中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投标人对资料真实性作出实质性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证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此导致的投标无效或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22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账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4.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项目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3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话:0375-2570002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与园林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蓝天学校六楼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话:18103905828、18937566014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西段朗润集团后院

行业监督部门及其代码: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5-2633905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投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投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