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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07 浏览次数: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TLZB-G-2019-66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园林路以北,光明路以西;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人防面积约2.1万㎡。王庄安置区A01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8690.89㎡(合28.04亩),总建筑面积106204.9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629.01㎡,地下建筑面积13575.94㎡。王庄安置区A05地块规划用地面积30275.16㎡(合45.41亩),总建筑面积180760.37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7850.95 ㎡,地下建筑面积12909.42㎡;(以上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实际以施工图纸设计的为准)

2.2建设地点:平顶山新华区王庄;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施工监理;

第三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人防监理;

第四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4招标范围:

2.4.1第一标段:以EPC方式进行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A01、A05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质勘察;A01、A05地块整体规划;A01、A05地块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消防、室外综合管网等)、各专项设计(包括景观、建筑智能化、供配电、燃气、热力交换站、住宅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基坑支护、绿建、海绵城市等);

2)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

3)施工: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地基处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外立面、门窗、装饰装修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以及质保服务等所有内容;

4)项目管理服务:负责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相关手续办理,以及中间及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质保、产权证的获得等内容的实施。

项目具体实施范围及内容以相关部门最终批准的建设方案为准,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实施。

2.4.2第二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4.3第三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人防监理服务;

2.4.4第四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加方案比选工作、提供成本分析、协助目标成本测算、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工程量清单或模拟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支付审核、变更洽商审核、施工索赔洽商审核等)、设备材料询价及市场调研、工程结算审核、配合项目审计及竣工决算编制等其他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2.5工期/服务期:

2.5.1第一标段:

1)勘察设计周期:A01地块,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报规,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且通过施工图审查;A05地块,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施工工期:9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5.2第二标段: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3第三标段: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4第四标段: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含全部结算完成);

2.6质量标准:

2.6.1第一标段:

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并通过招标人认可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采购质量标准:满足项目需要,且符合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4)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2第二标段: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6.3第三标段: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6.4第四标段: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造价管理等的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市场不良行为;

3.1.2资质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更换;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有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

3.1.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有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

3.1.5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份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亿元的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业绩(指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作为单一执行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1.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不得有不良记录);

3.1.9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及投标文件编制均有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10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未中标单位设计成果费用不补偿。

3.2第二标段: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4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建工程监理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2.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2018年6月以来连续12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2.6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不得有不良记录);

3.2.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2.8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三标段:

3.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3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

3.3.4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人防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业绩材料);

3.3.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2018年6月以来连续12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3.6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不得有不良记录);

3.3.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3.8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第四标段:

3.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4.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具有造价师执业经验;

3.4.4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

3.4.5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2018年6月以来连续12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4.6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不得有不良记录);

3.4.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4.8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对以上标段中的其中一个进行投报,招标人不接受同一投标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投标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0时00分整至2019年11月14日23时59分。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平顶山)(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28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平顶山)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5)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6)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少交投标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投标保证金,报名无效)。

5)该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原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75-2570002

联系地址: 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与园林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蓝天学校六楼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903753633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开源路广厦置业大厦9楼905室

行业监督部门及其代码: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5-2633905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时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注: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