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长安大道(新城区高速路口-翠竹路口)抢修工程施工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大道(新城区高速路口-翠竹路口)抢修工程施工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9-12-387
三、项目预算金额:65654663.70元,最高限价:65654663.70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工程概况:本次抢修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平顶山市建设路新城区高速路口(桩号K0+000),向西下穿宁洛高速,与未来路、和谐路、清风路等城市道路交叉,终点止于长安大道与翠竹路交叉口处(桩号K5+880),路线全长5.880km。本项目属改建道路工程,定位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长安大道(新城区高速路口-翠竹路口)抢修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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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出现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但放弃或变更的,需提供其项目变更公告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市政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查询页、合同);
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具有该类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
7.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9.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复印件);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提出申请,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投标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联合体成员对此予以认可;
(5)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报名、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业绩、人员等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2016、2017、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注:1.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19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10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一并提交官网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并附查询电话、查询途径。若网站出现故障或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应承诺提供虚假资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12月24日00时00分至2019年12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
3.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2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12月24日00时00分至2019年12月30日23时59分。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2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3)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CP版本招标文件。
(4)投标企业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ECP版本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5)招标文件费缴纳:投标人在项目开标时间前一个小时开始向项目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售价:50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建设大厦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0375-2661663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荣之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和顺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0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7737565013
3.监督人: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2759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110L
4.监督人: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