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场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场区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3-101;
三、项目预算金额:1386213.98元;
最高限价:1386213.98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环境保护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凤凰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西侧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院内;
3、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场区工程室外电气、室外道路、室外给排水、室外动力等工程内容;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工期:45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信誉良好(提供加盖电子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加盖电子公章、法人电子签章的书面形式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加盖电子公章、法人电子签章的不更换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12月至今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电子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5、投标人2016年度至2018年度任意一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投标人,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采用资格后审。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3月24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2、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
4、投标人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5、招标文件费缴纳:0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9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注: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十、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071710986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凤凰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西侧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9 17700600166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2759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110L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用提交纸质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化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