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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稻田沟(平安大道至北环路段)河道治理及截污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4-21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稻田沟(平安大道至北环路段)河道治理及截污工程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FZPDS20200413-904

三、项目预算金额: 2500万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工程概况:本次项目治理段位于平安大道与北环路之间,治理段河长1.6km。现状河道坡度整体较陡,河道纵比降约1:50,河底宽度宽窄不一,宽度3-120m。其中现状河道金山路至穿铁路桥涵洞段已治理长度150m。其余河段均未整治。沿河设置污水管道(d500-1000),管道走向随河道。

2.建设地点:稻田沟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南北走向,属于山区河道,发源于北部山区地带,向南汇入湛河口,有明显河道长度约5.5km。

3.招标范围: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相关设计审批等服务工作;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7.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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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近三年度(2016、2017、2018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7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1、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承诺书)。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4月 22日000分至2020年5月 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 招标文件费:不收取。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0年5月12日 9时30 分(北京时间)。(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化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行政审批服务综合办公楼西门七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0年5月12日 9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行政审批服务综合办公楼西门七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fzbidding.com、《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建设信息网》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惠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与园林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蓝天学校5楼

联系人:符主任   联系电话:0375-7665210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人:李青  联系电话:13303901062

监督人: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温馨提示:

注: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