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北副坝工程优化设计局部调整(薛毛路、肖营)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北副坝工程优化设计局部调整(薛毛路、肖营)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7日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北副坝工程优化设计局部调整(薛毛路、肖营)段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28.6万元;最高投标限价1128.6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北副坝工程优化设计局部调整(薛毛路、肖营)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11032494.00 | 11032494.00 |
2 | 2 | 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北副坝工程优化设计局部调整(薛毛路、肖营)段监理 | 253500.00 | 22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有关设计工作和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以及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包括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项目设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设计、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5.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薛庄村,西侧起点位于姬庄村,沿薛毛路向东,终点位于薛庄村,东侧起点肖营村与龙翔大道结合处,向东南止于肖营村,跨衡山处为断链,于衡山东侧继续向东,终点位于蓝湾翠园小区西北角。本项目范围内线路总长1.388千米,改造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进行的,总改造面积约1464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等。
5.3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并保证最终通过相关评审、审查、审批等;
施工质量:合格;
监理质量:合格;
5.4工期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含图纸设计及相关设计评审、审查、审批等工作);
监理服务期:项目设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6标段划分:拟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北副坝工程优化设计局部调整(薛毛路、肖营)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二标段: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北副坝工程优化设计局部调整(薛毛路、肖营)段监理;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内容。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一标段是,接受;第二标段否,不接受。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市场不良行为;
3.2资质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④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0年7月份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⑤拟派的项目经理近期有变更的,须提供其变更公告网页查询页面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图片)。
3.4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份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不得有不良记录);
3.8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等费用(若有)及投标文件编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9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未中标单位设计成果费用不补偿。
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投标企业2020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证明材料)承担过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3.2.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不得有不良记录);
3.2.6监理标段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6月15日00时00分整至2021年7月6日23时59分整。(开标前1日24点)
3.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及附件;
3.3、投标人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在系统内无法上传。
3.4招标文件费,暂不收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中心网站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上递交。
注: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上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375-2633905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44073608N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375-2667158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焦女士;联系电话:0375-266763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69496367B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
联系人:李萌
联系方式:0375-2667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哲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港湾路1号院金色港湾49号楼1单元18层西户
联系人:周纯燕
联系方式:15893437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纯燕
电话:15893437466
温馨提示:注: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请投标人认证阅读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注: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