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产业新城区域及周边——稻香路北延及稻香沟桥、团结路北延、园区中路、和谐路新建工程设计、勘察及预算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华产业新城区域及周边——稻香路北延及稻香沟桥、团结路北延、园区中路、和谐路新建工程设计、勘察及预算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XZC-BG-2021022
2、项目名称:新华产业新城区域及周边——稻香路北延及稻香沟桥、团结路北延、园区中路、和谐路新建工程设计、勘察及预算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547300.00元 最高限价:4547300.00元
序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01 | 新华产业新城区域及周边——稻香路北延及稻香沟桥、团结路北延、园区中路、和谐路新建工程设计、勘察及预算项目一标段 | 3773900.00 | 3773900.00 |
2 | 02 | 新华产业新城区域及周边——稻香路北延及稻香沟桥、团结路北延、园区中路、和谐路新建工程设计、勘察及预算项目二标段 | 396000.00 | 396000.00 |
3 | 03 | 新华产业新城区域及周边——稻香路北延及稻香沟桥、团结路北延、园区中路、和谐路新建工程设计、勘察及预算项目三标段 | 377400.00 | 3774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
①、平顶山市新华区稻香路(北环路至乐武路),项目全长1025米,其中:稻香路(北环路至乐武路)道路项目起点(K0+000)起于北环路,自北向南分别与园区中路和和谐路交叉,终点(K1+000)止于平煤铁路南侧,路线全长1000米,红线宽40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为城市次干路,按双向四车道设计;稻田沟桥,位于光明街西延凌云路至稻香路范围内稻田沟上,桥长25.04米,桥宽27米,按双向四车道设计。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②、平顶山市团结路(北环路至平安大道)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起点(K0+000)起于北环路,自北向南分别与园区中路、和谐路交叉,终点(K1+446)止于平安大道,项目全长1446米,红线宽40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为城市次干路,按双向四车道设计。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③、平顶山市园区中路(稻香路至乐武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起点(K0+000)起于稻香路,自西往东与团结路交叉,在K0+919处道路向南延伸与和谐路相交,终点(K1+590)止于乐武路,路线全长1590米,红线宽30米,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为城市次干路,按双向四车道设计。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④、平顶山市和谐路(稻香路至光明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起点(K0+000)起于稻香路,自西向东分别与团结路和园区中路交叉,终点(K1+533)止于光明路,路线全长1.533km,红线宽20m,设计速度20km/h,为城市支路。按双向两车道设计。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5.2标段划分:3个标段。
5.3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为该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第二标段为该项目地质勘测服务;
第三标段为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5.4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设计周期:15日历天
第二标段勘察周期:10日历天
第三标段服务期限:1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设计标)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1年0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查询途径,且可随时查询,招标人保留随时核实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8、2019、2020)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0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完税证明或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免于缴纳社保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9)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起始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查询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2 第二标段(勘察标)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1年0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查询途径,且可随时查询,招标人保留随时核实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8、2019、2020)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0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完税证明或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免于缴纳社保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9)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起始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查询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3 第三标段(预算标)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造价咨询业绩;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1年0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查询途径,且可随时查询,招标人保留随时核实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8、2019、2020)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0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完税证明或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免于缴纳社保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9)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起始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查询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03日至2021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方式: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河南省▪平顶山市)》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08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5-7666036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23号院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0375-766521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众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77号
联系人:张山虎
联系方式:1593893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山虎
联系方式:15938938990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