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道路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PXZC-BG-2021027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道路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1222500元
最高限价:512225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一标段 | 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设备材料采购 | 50721300 | 50721300 |
2 | 二标段 | 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道路工程监理 | 501200 | 5012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青石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其中:创新路,东起龙门大道、西至凤鸣路;凤鸣路,北起创业路,南至创新路(具体范围以道路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1)凤鸣路
项目拟改造凤鸣路规划全长583米,实际建设里程583米,设计速度50km/h,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40米。改造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长度583米,新建雨水管道长度1180米,新建污水管道长度774米,种植玉兰树235棵,新建人行道长度1166米,安装路灯44座。
(2)创新路
项目拟改造创新路规划全长1067米,其中占压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段总长260米维持现状暫缓实施,实际建设里程807米,设计速度40km/h,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米。改造铺设混凝土路面道路长度807米,新建雨水管道长度1247米,新建污水管道长度2474米(含接入香山沟污水干管),种植法桐树390棵,高杆石楠42棵,新建人行道长度1614米,安装路灯68座。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一标段: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设备材料采购;二标段:本项目监理
5.4招标范围:一标段:项目概况中全部内容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评审工作;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及设备材料采购。二标段:项目概况中全部内容的施工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5.5质量标准:
一标段: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最终通过相关单位审批,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二标段:合格。
5.6工期要求:
一标段:施工周期365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
二标段:从开工直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工期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提供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需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业绩、人员等涉及评标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
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提供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申请人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5日 至 2021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 ,下午12:00 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15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15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注: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监督机构: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76660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顶山市曙光街西段
联系人:符欣
联系方式:0375-7665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三楼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18603755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琦
联系方式:18603755005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当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准时开标。
2、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4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