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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今典·御府17#楼(幼儿园)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pdsggzy.com/gzbgg/55361.jhtml 发布时间: 2022-03-01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东方今典·御府17#楼(幼儿园)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东方今典·御府17#楼(幼儿园)工程

2.2招标编号:DCZBHT-2022-3042

2.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建设路西段北侧。

2.4建设规模:东方今典·御府17#楼(幼儿园),建筑基底面积1320.35m²,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3,13.05米,总建筑面积3884.03㎡。

2.5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6计划工期:235日历天。

2.7质量: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承诺);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6投标人近三年度(2018、2019、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7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若有不良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截图)。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2280000分至20223202359分;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在系统内无法上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32192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5-2218959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焦店沉陷区东方今典营销中心二楼(经九路纬五路交汇处)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7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2022225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