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能源智能矿山装备制造产业园 (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新能源智能矿山装备制造产业园(EPC)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发投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能源智能矿山装备制造产业园(EPC)项目
2.2 招标编号:XHF-ZB20220047
2.3 项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以南,菊香路以西,春华路以东,滍阳路以北区域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建设:厂房、研发楼、职工宿舍、门卫房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红线以内总用地面积95685.70㎡(折合约143.53亩),项目规划绿线以内总用地面积88139.30㎡(折合约132.2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7507.85㎡,地上总建筑面积45847.64 ㎡(计容面积71891.44㎡),其中共建设1栋一层厂房27846.06 ㎡(计容面积53889.86㎡)、1栋六层研发楼12696.03㎡(一层为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用房,面积4684.27㎡、二层至顶层为研发用房,面积8011.76㎡)、1栋五层职工宿舍5275.55㎡、1栋一层门卫房30.00㎡;项目区地下设置地下车库,地下总建筑面积1660.21㎡,容积率0.82,建筑系数35.56%,绿地率18.15%,机动车停车位125个(含充电桩停车位26个),绿地面积15997.28㎡,广场、道路面积40799.68㎡。
2.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施工费率:施工图预算价的100%;设计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的100%。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 总投资:约26030.64万元。
2.8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9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概况的全部内容):以EPC方式进行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消防、室外综合管网等)、各专项设计(包括景观、建筑智能化、供配电(10kv以下)、公共区域装饰装修、绿建、海绵城市等);
(2)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
(3)施工: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地基处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外立面、门窗、装饰装修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以及质保服务等所有内容;
项目具体实施范围及内容以相关部门最终批准的建设方案为准,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实施;
2.10 工期要求:24个月 (包含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2.11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并通过招标人认可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满足项目需要,且符合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市场不良行为;
3.2 资质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更换;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有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
3.4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有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与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7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8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及投标文件编制均有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9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未中标单位设计成果费用不补偿。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2022年6月30日0时00分整至2022年7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
4.3 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在系统内无法上传。
4.4 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2022 年7月21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注: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 CA 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 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22年7月21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2 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东方今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19303753977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与菊香路交叉口西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8337837823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39号C7号楼
监督人: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