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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3253号】2023年度卫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同乐街、广胜巷;黄楝树小区二期、矿工路七号院等18个老旧小区连片组团改造项目(建设路街道办事处、鸿鹰街道办事处)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pdsggzy.com/jszbpdss/69987.jhtml 发布时间: 2023-09-15 浏览次数:

河南中睿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3年度卫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同乐街、广胜巷;黄楝树小区二期、矿工路七号院等18个老旧小区连片组团改造项目(建设路街道办事处、鸿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编号:ZR2023-08-02

1.2 项目名称:2023年度卫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同乐街、广胜巷;黄楝树小区二期、矿工路七号院等18个老旧小区连片组团改造项目(建设路街道办事处、鸿鹰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概况

2.1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包含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及鸿鹰街道办事处各小区的道路硬化、修补,下水管道疏清淤,供排水管网改造、供电线路改造,新建车子棚及机动车充电桩,消防、路灯、监控改造,停车场(停车位)修建等。整修道路、雨污水管网改造、通讯线路改造、供水供电供暖改造、绿化改造、增设智能充电桩、增设照明设施、新建停车位和休闲设施等内容,施工建筑总面积约5.5万平方米。

其中:(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包含:

(1)黄楝树小区二期,包括33栋楼,1869户。

(2)技校家属院、同乐小区等7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红线内)涉及改造范围包括同乐街小区、市局家属院、技校家属院、诸东小区、天园小区、大富豪家属院、人民医院家属院,共有69栋居民楼,3451户。

(二)平顶山市卫东区鸿鹰街道办事处包含筑路公司家属院、煤化小区等2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红线内)涉及改造范围包括筑路公司家属院、煤化小区,共有8栋居民楼,423户。

2.2 工程建安费用:约10345万元。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具体地点如下:

(1)卫东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黄悚树小区二期:矿工路老汽车站对面。

同乐街小区:同乐街两侧。

市局家属院:矿工路老汽车站斜对面。

技校家属院:矿工路市技校大门两侧。

诸东小区:大众路东段。

天园小区:建设路丹尼斯东侧。

大富豪家属院:劳动路与建设路口东北侧。

人民医院家属院:劳动路与优越路交叉口向南20米路东。

(2)平顶山市卫东区鸿鹰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筑路公司家属院:建设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向北20米路东。

煤化小区:矿工路东段路南,月台河西侧50米。

2.4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3年度卫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同乐街、广胜巷;黄楝树小区二期、矿工路七号院等18个老旧小区连片组团改造项目(建设路街道办事处、鸿鹰街道办事处)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2023年度卫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同乐街、广胜巷;黄楝树小区二期、矿工路七号院等18个老旧小区连片组团改造项目(建设路街道办事处、鸿鹰街道办事处)监理。

第三标段:2023年度卫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同乐街、广胜巷;黄楝树小区二期、矿工路七号院等18个老旧小区连片组团改造项目(建设路街道办事处、鸿鹰街道办事处)全过程造价咨询。

2.5 招标范围(包括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全部内容):

第一标段:项目概况中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项目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项目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6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合格;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监理管理等的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三标段: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造价管理等的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8 工期:

第一标段:总工期360日历天(含设计阶段)。

第二标段: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第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施工部分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1.5 施工部分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1.6 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3.1.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8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3.1.9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应在公告日期之后)。

3.1.10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4)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3.1.7-3.1.9项要求。

3.1.11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2 第二标段:

3.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2.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合同履行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4 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2.5 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2.7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3.2.8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应在公告日期之后)。

3.2.9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第三标段:

3.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3.2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3.3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3.4 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6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3.3.7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应在公告日期之后)。

3.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三个标段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监督单位:

名称: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0375-2633976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平顶山市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0375-7662671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与白银路交叉口

招标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5—8988121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北段山水文苑小区47栋楼19号商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睿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3781891166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公明路博苑小区4号楼三楼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