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3265号】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创文应急维修(复兴路车行道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创文应急维修(复兴路车行道维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9日9点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9-29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创文应急维修(复兴路车行道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532056.01元 最高限价:5532056.01元
5、采购需求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创文应急维修(复兴路车行道维修)项目,第一标段:复兴路车行道维修(崇文路-翠竹路)工程,该工程拆除复兴路(崇文路-翠竹路)车行道5cm厚沥青砼路面30748㎡,人工装工程废渣,工程废渣外运10km。清扫路槽,喷洒乳化沥青粘结层30748㎡,铺设5cm厚中粒式沥青砼路面30748㎡。第二标段:复兴路车行道维修(翠竹路-夏耘路)工程,该工程拆除复兴路(翠竹路-夏耘路)车行道5cm厚沥青砼路面33440㎡,人工装工程废渣,工程废渣外运10km。清扫路槽,喷洒乳化沥青粘结层33440㎡,铺设5cm厚中粒式沥青砼路面33440㎡。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质量要求:合格;
5.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1标段:复兴路车行道维修(崇文路-翠竹路)工程;
2标段:复兴路车行道维修(翠竹路-夏耘路)工程;
5.5 工期:30日历天/标段;
5.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等(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含项目概况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无在建承诺书须经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名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3.4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证书;
3.6 提供企业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响应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0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记录);
3.8 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1.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4.1 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
4.2 投标企业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9日9点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9日9点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本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监督单位:
5.1 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75-262759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110L
5.2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5-263367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建安社区前进一路163号大富豪前进一路139号3A09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7123283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7123283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