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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3284号】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pdsggzy.com/jszbpdss/70490.jhtml 发布时间: 2023-10-10 浏览次数:

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编号:SHZX-2023-18

1.2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工程(二期)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包含2条道路,总长度约为1095m,总面积约为27229㎡。

其中:经十二路(纬七路-平安大道)长度约为606m,红线宽为30m;纬六路(经十一路-经十三路)长度约为489m,红线宽为20m。

工程建设范围为道路机动车道工程及辅道工程(含侧分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附属设施等),设计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全部为城市支路)、交通工程、排水管网工程(最大管径1.4米)、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2 工程建安费用:约2722万元。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高皇村。

2.4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监理):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工程(二期)监理。

2.5 招标范围(包括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全部内容):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概况中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监理):项目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理服务。

2.6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合格;

第二标段(监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监理管理等的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8 工期: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总工期150日历天(含设计阶段)。

第二标段(监理):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1.4 施工部分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1.5 施工部分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1.6 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3.1.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8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3.1.9 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在公告日期之后)。

3.1.10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4)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3.1.7-3.1.9项要求。

3.1.11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至少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2 第二标段:

3.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合同履行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4 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投标人缴纳的2023年1月份以来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5 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2.7 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在公告日期之后)。

3.2.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两个标段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3年10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期间,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5、监督单位:

名称: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0375-2633976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5-8988121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北段山水文苑小区47栋楼19号商铺

招标代理机构: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8838165212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乡西玛大道456号新乡市科创孵化园4110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