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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3296号】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龟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木栈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pdsggzy.com/jszbpdss/70620.jhtml 发布时间: 2023-10-10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龟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木栈道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9-24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龟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木栈道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0087400元  最高限价:1991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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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平顶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龟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内。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第二标段为监理标段。

5.4、计划工期: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含图纸设计及相关设计评审、审查、审批工作)。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

5.5、建设规模:本次改造内容包括木栈道平台下部地桩及纵横梁加固,平台面板、护栏、栈桥(含秀林园、生态公园、红嘴鸥观赏点周边等)更新,栈道改造后整体喷漆。新增外围彩色路面铺装,树池,汀步,园路,坐凳,标识牌等,增加节点补植绿化,增设亮化等。其中木栈道改造长度约1745米,平台改造面积约6460平方米(含秀林园、生态公园、红嘴鸥观赏点周边等),护栏3480米,木栈桥改造面积约690平方米。

5.6、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内容:满足设计要求的勘察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和相关设计文件的评审、审查、审批;

施工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建设规模中的全部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各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5.7、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标准,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要求,并最终通过相关评审、审查、审批。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监理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资质要求:

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

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有不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为准)

其他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2、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2)联合体协议需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监理标段: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总监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项目(无在监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有不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为准)

其他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标段接不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3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3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人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0375-2633976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44073608N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158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69496367B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637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869

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宏图路中段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名称:平顶山市应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88839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与菊香路交叉口西南角1#

2、招标代理机构: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欢欢

联系电话:18103758830 0375-2983909

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欢欢

电话:1810375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