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3344号】平顶山市5G通信基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5G通信基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国投大数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GTXH2023-02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5G通信基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
2.2 工程地点:平顶山市境内
2.3 项目概况:项目计划在平顶山市投建5G通信基站6000座、信号发射塔等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
2.4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在平顶山市投建5G通信基站3000座,高度32米,约92593万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地质勘察、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概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后期养护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施工等;(区域:平顶山市全域,具体以业主单位划分为准)
第二标段:在平顶山市投建5G通信基站3000座,高度32米,约92593万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地质勘察、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概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后期养护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施工等;(区域:平顶山市全域,具体以业主单位划分为准)
第三标段:本项目第一标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第四标段:本项目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2.5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1)勘察质量标准:成果文件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或最新标准规范,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及设计审批;
3)采购质量标准:满足项目需要,且符合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4)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第三标段、第四标段:达到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总工期1095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1070天
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EPC项目总承包(区域:平顶山市全域,具体以业主单位划分为准);
第二标段:EPC项目总承包(区域:平顶山市全域,具体以业主单位划分为准);
第三标段:本项目第一标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第四标段:本项目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配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③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拟派勘察负责人须提供2022年06月0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入职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入职次月起至今的社保证明)
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③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1.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已有年份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3.1.5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1.6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
3.1.7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另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项目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2 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 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2.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已有年份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3.2.5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2.6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
3.2.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注:1)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各投标人仅选择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报;
2)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11月02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3日23时59分;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在系统内无法上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 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7.2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7.3 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国投大数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示范区菊香路西侧复兴路南侧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9003751643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区莲花街316号
联系人:胡彦
联系电话:15537107567
温馨提示
注: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本项目相关要求与《“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不一致之处以《“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为准。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