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3397号】平顶山市新城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12-4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20.00万元,最高限价:第一标段360.00万元,第二标段360.00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新城区应滨街道办事处和湖滨街道办事处通过改扩建的方式打造两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2200平方米,共提供护理型床位60张。其中应滨街道办事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设置于东滍村安置小区(平顶山市新城区秋实路、龙翔大道交叉口东南部)综合服务楼三、四层,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可设置护理型床位30张,打造有厨房、餐厅、心理咨询室、标间、多人间、日间照料室、活动室等功能室。湖滨街道办事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设置于湖滨办崇文社区新城小区(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与崇文路交叉口东南角)一、二层,将原二层整体打通,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可设置护理型床位30张,打造有厨房、餐厅、心理咨询室、标间、多人间、日间照料室、活动室等功能室。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设计服务,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通风系统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无障碍改造工程等施工工程及护理病床购置、其他设备购置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应滨街道办事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第二标段:湖滨街道办事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5.4、招标范围:每个标段均为:与本项目有关的修规文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期服务工作、施工总承包(包含所有施工及设备购置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各单项工程范围以后期经审计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5.5、质量要求:每个标段均为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标准和规范。
5.6、计划工期:每个标段总工期均为45日历天(含设计阶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函)
3.5、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3)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站《“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0375-2633976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15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44073608N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63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69496367B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详见招标文件正文。(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3、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要求: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民政局
地址:平顶山新城区宏图路中段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5-2667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致诚弘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中原商场家属院2楼商铺201号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方式:0375-7502336 17527515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方式:0375-7502336 17527515377
2023年12月05日